福建莆田市湄洲島26日獲立法保護。當天下午,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批準了《莆田市湄洲島保護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。 湄洲島是媽祖文化的發源地,是媽祖信俗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地、國家旅游度假區和國家級風景名勝區、海洋特別保護區,在落實“一帶一路”倡議、生態文明戰略和促進對臺交流等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和作用。但是,隨著發展加快和促進對外開放不斷拓展,在規劃建設、生態保護和文化遺產保護中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。
莆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祖杰稱,因此有必要結合湄洲島實際,制定保護湄洲島的地方性法規,進一步保護、改善和提升湄洲島環境,進一步保護、傳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,把湄洲島建設成為生態島、旅游島。
該《條例》分為五章三十六條,分為總則、保護、管理、法律責任、附則,根據湄洲島作為媽祖文化核心區和海島風光旅游區的特點,將湄洲島文化遺產、自然資源、生態環境等都納入保護范疇,著重圍繞解決管理責任不明晰、執法授權不到位、罰則不具體、現有法律空白等實際問題。
湄洲島具有豐富的文化資源。該《條例》規定,依法保護具有歷史、文學、藝術、科學價值的優秀文化資源。湄洲島管委會應當制定建筑風貌規劃和技術規范,明確建筑布局、風格和色彩,控制建筑高度、密度,維護海島天際線和空間形象,體現海島生態和莆田地域文化特色。
該《條例》還規定,推進“智慧湄洲島”建設,完善信息基層建設和信息數據資源,建立應用平臺,推廣人工智能新技術、新產品。嚴格控制島上戶籍人口總量,鼓勵島上居民外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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